美素连锁(崇明)专业女子美容美体SPA馆 猎豹3915出品热销军靴!上新品啦! 上海安瀛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简约形象造型美容美发进驻裕安镇 外贸原单特惠店$日韩美外贸原单女装裙子裙裤牛仔裤热裤 风铃*百合美衣铺--外单精品女装专卖,让您足不出户,淘到您所喜欢的宝贝 好漂亮的童车哦,宝宝一定喜欢!!!
本页主题: 崇明岛风俗,崇明县风俗-破除陋习 打印 | 加为IE收藏 | 复制链接 | 收藏主题 | 上一主题 | 下一主题

cmlw7788
级别: 新手上路


配偶: 单身
签到: 0 次
精华: 0
发帖: 12
威望: 9 点
金钱: 19 金币
贡献值: 0 点
好评度: 0 点
在线时间:1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7-28
最后登录:2008-12-12

 崇明岛风俗,崇明县风俗-破除陋习

(一)禁童养媳
旧时,庄户人家生计困难,为减轻替儿子办亲事的负担,给未成年的儿子领养一个女孩当家养媳,长大后草草成亲,称“养媳妇并亲”。绝大多数童养媳婚前备受虐待,到时被迫成亲。解放后,颁布了《婚姻法》,禁领童养媳。


(二)禁贩卖妇女
旧社会,地痞、恶霸、人贩子将良家妇女当作商品买卖,从中渔利。也有无赖丈夫因烟赌倾家荡产而卖妻的。解放后,买卖妇女的现象已禁绝。


(三)禁“阴亲”
未婚男女死后,不管死之先后,年龄大小,经媒人说合,双方家长同意,即攀为“阴亲”。以后,选时择日,迁棺合葬,就算成婚,解放后,禁攀“阴亲”,但仍偶有所见。


(四)禁缠足
封建时代,女孩六七岁时就要缠足,备尝苦楚。民国初,提倡放足,堡镇一带有人印发《缠足警告文》,此后,缠足之风,渐告绝迹。


(五)禁溺婴
旧社会重男轻女,有的女婴一出生,即被家人溺死或丢弃。也有家长因多子女,无力抚养而将女婴扼毙的。解放后,严禁溺婴,陋习根绝。


(六)禁奔丧成婚
奔丧成婚俗称“望门寡”。即男女双方自小订婚,一旦男方亡故,女方必须奔丧男家,手捧男方牌位,在族人主持安排下“拜堂”成婚。以后,独居夫室,终身不得改嫁。解放后,此俗已绝迹。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9 08:53 | [楼 主]
陈有才
灌水天才勋章 宣传大使勋章
级别: 论坛版主


配偶: 单身
签到: 103 次
精华: 4
发帖: 17206
威望: 11330 点
金钱: 73 金币
贡献值: 1 点
好评度: 0 点
论坛群: 崇明人
在线时间:1875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2-27
最后登录:2009-01-09

 

学习...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9 08:58 | 1 楼
四眼绣娘
简单人生,幸福生活
级别: 荣誉会员


配偶: 单身
签到: 15 次
精华: 2
发帖: 5793
威望: 1822 点
金钱: 1477 金币
贡献值: 0 点
好评度: 0 点
在线时间:763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5-24
最后登录:2009-01-08

 

这些陋习应该早就破除了吧
简单人生,幸福生活。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9 09:17 | 2 楼
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
上海崇明论坛 » 崇明--主讨论区


Time now is:01-09 12:46, Gzip enabled 沪ICP备08004585号
Powered by PHPWind v6.0 Certificate Code © 2003-08 PHPWind.com Corporation